这天夜里,邺城的长山王府里灯火通明,打开大门迎客。长山王高演,邀请嫡亲弟弟长广王高湛,到府中宴饮,话一话兄弟情谊!
他们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回避,而且说实话,同胞兄弟,都在邺城里,走动走动实属正常。一同前往的,还有高湛的亲信,北齐宗室高元海。
高元海是上洛王高思宗之子,而高思宗乃是高欢从子义子的一种,非亲生,但有一定的血缘关系,一般为同姓。
所以按辈分上说,高元海算是高湛的侄子。
此人一向是心比天高耐不住寂寞,却又胆小如鼠的尴尬角色。
北齐书上说此人“愿处山林,修行释典。文宣许之。乃入林虑山,经二年,绝弃人事,志不能固,启求归。征复本任,便纵酒肆情,广纳姬侍。又除领军,器小志大,颇以智谋自许。”
简单的说就是本事没多大,心思还挺多。
器小志大,这个词用在此人身上异常贴切。
高元海之前刚刚从山中出来,后来就跟着高湛,为其出谋划策。很显然,这一年来高湛的地位先降后升,与他的谋划不无关系。
当然,也不排除高洋觉得高湛没什么威胁了,所以索性将套在对方脖子上的绞索稍微松一点点。
不大的一间偏厅里,饭局上坐着四个人。
除了高演和高湛两兄弟外,高演的谋主王晞和高元海也在。
此时桌上摆着一条蒸熟的大鲤鱼,上面淋着散发豆豉香气的酱汁,看了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只不过奇怪的是,这个时代的潮流是“分餐制”,即将饭菜都分好,送到各自面前的桌案上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几个人吃一条鱼。
“这条鱼甚大,分成四份颇为不美。所以在下才建议王爷将其完整的放在桌上,大家共同食之。殿下可不要介意才是。”
王晞客套的跟高湛行了行礼,意味深长的说道:“分得乱七八糟的,看着也是不雅。连看都看不下去,又怎么会有胃口吃呢?”
高元海眼中精光一闪!
果然,今日筵无好筵,表面上看是在吃饭,但从各种细节都能看得出来。有些不能说,不方便说的话,饭桌上的这道菜就已经说了。
“王先生这话就有些偏颇了。孔子也说过: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。难道我们都要学那茹毛饮血的蛮人,食物连分也不分么?”
高元海眯着眼睛问道。
他们像是在说桌上的这条鱼要不要分而食之,但说的又好像不仅限于此。
王晞还要说,却见高演摆摆手,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。
“这条鱼无论是分着吃,还是一起吃,大家嘴里总能吃到一点肉。但现在如果有个人要把盘子端走,那就大家都没有可以吃的东西了。
毕竟,桌上也就只有一条鱼啊。”
高演意味深长的说道,说完以后就看着高湛,却就是不说话。
“如果有人要将盘子端走,那我们在座四人,定然是不依的。当然,这本身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我们能说服这个人,那么他不会拿走。如果说服不了,他拿走我们也没办法。”
高湛顿了一下继续说道:“只是万一这个人没有将盘子端走,这条鱼还在桌上。我们虽然都能吃到,但……到底谁要吃这肥美的鱼头呢?”
他用筷子指了指盘中的鲤鱼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