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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六枪奇侠洪双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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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要说起来,四名民间昆虫爱好者其实也是心高气傲之辈,他们都特别有自己的想法,更有自己的追求,从他们敢养小红幼虫、敢满大街偷汽油、敢在死尸身上挖出肝脏喂虫子,就可见一斑了,个个都是疯子。

那他们凭啥被洪逸三言两语就拉拢过去?

因为洪逸和他们是同道中人,都有疯狂的研究精神,执着而又偏激,不太像正常人,此外洪逸的变异能力也让他们艳羡不已,他们做梦都想着洪逸能帮助他们也长出几根触须呢,当然,洪逸的高端武力也是一方面,跟着洪逸混,他们就不必担心安全问题,而且也只有洪逸才杀得了小红,对他们来说,小红的肉就是洪逸发的薪水,是他们赖以活下去的物质基础。

虫灾肆虐,钱已经没用了。

但是虫肉却比钱重要,虫肉不是万能,但是没了虫肉却是万万不能。

妈的,吃了那东西是真心会上瘾的,吃过以后满脑子想的都是虫肉了,什么娶媳妇都滚一边去吧!

“那可太好了,有你们帮忙,我研究虫子的效率必将提升好几倍。”

“洪老弟客气了,应该是你帮助我们才是。”

五人颇有一种默契,大家都喜欢昆虫,对这不属于地球的巨虫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索欲,五人的利益和理念都是一致的,这就意味着五人会铁板一块,团结难解,比胡庆梁这个没啥屁用,又容易被美女勾走的二五仔强多了。

洪逸看了看地上的一支支染血枪械,心思一动,便将一把手枪捡起来。

“虫子凶猛,但人心却比虫子来得凶险,你们四人也拿枪防身吧,对了,你们会用枪不?”

闻愁海点点头,自信一笑道:“当然会,我在国外进修昆虫学,哪里敢不学着用枪?你知道,自由魅力坚,枪击每一天。”

田岗也挠挠头道:“我常年在野外寻找各类珍奇虫子,有时候在边境地区还会碰到危险的人贩子、蛇头,我要是不学枪,可能早在五年前就被打死了,哪有命活到现在……”

君蕉香唇角上扬,勾起一抹“自由”的露齿微笑:“洪老弟,你看我这身结实的肌肉,就该知道我是个崇尚自由的人,枪我虽然没碰过,但自由的我学东西很快,相信我,不出几天时间,我就能成为自由的快枪手。”

莫达奈叹了口气道:“抱歉……我可能菜了点,我天生就瞄准能力极差,玩射击游戏的时候把把垫底,枪可能不适合我,我太了解自己几斤几两了,非要用也只是在浪费子弹……我更愿意多负责点后勤。”

洪逸点头道:“那行,你们有两人会用枪,一人愿意学枪也足够了……如果碰到难缠的歹人团伙,他们有枪的话我一个人不好对付,叫上你们一起的话胜算就大大增加了……放心,我会尽量保护好你们安全的。”

闻愁海提出疑问道:

“洪老弟,看你的样子……你不像是会用枪吧?如果展开枪战,一群敌人跟你隔了几十米远,那你就吃大亏了,会被火力压制的。”

洪逸露出了高深莫测且有玩味的笑容,嘿嘿连声道:

“对,我的确没摸过枪……但是我刚刚用触须试了试,触须尖端可以扣动扳机耶……这意味着我可以同时操控六支枪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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